ICU主要收治范围 :
①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诸如各类休克、MODS(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ARDS(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严重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重症胆管炎、重症胰腺炎、急性中毒、重度中暑、破伤风和其他经加强治疗可望恢复的急性衰竭病人。
②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如严重多发伤、各种围手术期重症、麻醉后需监测复苏的病人以及心肺复苏后需进一步生命支持治疗的病人。
③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如COPD急性加重需呼吸机支持治疗的病人、并发重症代谢紊乱的病人以及并发重症感染的病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