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及《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保证我院复试工作顺利进行,保证选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广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二)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重点考核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方式与工作程序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广东省疫情防控要求,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教育部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结合学校及我院工作实际,确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名单确定
1.我院参照学校复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结合本院年度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分类进行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200%的比例,从上线申请考生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生源不充足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适当降低比例,从上线申请考生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2.已录取推免生、“5+3”一体化转段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我院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由我院组织实施,具体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线上资格审查(材料应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线下资格审查在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材料见下表:
3.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加分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及“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考生的加分材料通过我院指定的工作邮箱提交有关资料,由我院下载收齐后,报学校研招办统一审核。
5.农村定向就业本科生: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8号)的规定,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当年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读全科专业临床硕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读研究生的,或者报读其他类型研究生的,视为违约。如未按上述要求,因故造成最终无法复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学院将复查情况向学校报备,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内容
1.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实践(实验)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水平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满分20分)
考生作自我介绍,复试专家小组就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情况提问,考生网络远程作答。
(2)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小组随机抽取专业题目,考生网络远程作答。复试专家小组就考生专业思维和运用能力追问,考生继续作答。中医药相关学科还应重点考察学生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思维、中医临床技能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小组随机抽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题目(根据招生学科、专业特点制定),考生网络远程作答或演示;复试专家小组就考生操作追问,考生继续作答。
(4)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小组考察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遵纪守法、团队合作等),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与专家进行交流并回答专家提问。
(5)外语能力水平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小组随机抽取外语口语测试题目,考生网络远程作答;专家与考生外语对话交流,并回答专家的追问。
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由我院组织,复试专家小组实施。所有复试专家小组须在指定的场所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相关视频、文字记录应妥存三年备查。具体的复试安排由我院根据招生学科特点制定并在我院官方网页发布和通知为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考生须及时查看我院官网通知。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4月11日进行。
第二阶段:4月13日—4月下旬进行。
2.程序
根据学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安排,我院2021年拟按学校“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第一志愿进入学院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院所内部统筹复试;第二阶段为第一志愿未进入学院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院所内部统筹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以及外校申请调剂到我校开放校外调剂专业的考生,参加全校统筹调剂复试。(详见附件2)。
三、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7.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网络远程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加权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70%+网络远程综合考核成绩×30%,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学院认真核算,并按时按要求报学校研招办,及时向考生公布。
2.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院将按实际下达的招生分专业计划(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二级学科),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拟定待录取名单及递补名单,打印名单审核无误后由我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统一在校园网站公示。
复试时进行导师-学生的双向选择和确认导师的工作。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后,由我院统一组织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关于递补名单: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若金沙洲医院待录取名单中有考生提出放弃,则按我院递补名单排序先后,递次转为待录取,应由我院通知考生并经学校再次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在6月30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空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体检报告单的电子版或扫描PDF版至我院指定的工作邮箱。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6.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办。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调剂复试与录取
我院为近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上线合格生源数不足,可根据实际情况接收调剂外校部分相关专业的合格生源进行差额复试,调剂复试均需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具体办法见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生调剂复试方案》(附件2)。
五、关于监督与申诉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接受各级部门监督,健全监督制度,畅通申诉渠道,并按要求受理。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申诉电话:020-37793895。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7793898。
本办法由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科教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